“影子药师”坐堂,药店为啥不聘用执业药师?

执业药师的“挂证”分析

华说

广东药监局日前发布《关于药品经营企业中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检查情况的通告》,根据通告,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近期检查发现“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共54人。不用说,这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为期6个月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的一个具体成果了。

所谓“挂证”,是指这些药师把执业证出租给药店,按月就收取取一两千元租金的行为。药师本人并非是药店的员工,也不到药店上班,只是将证放到药店来收取租金。这样的药师,行内称之为“影子药师”。现象普遍,不独发生在广东,易地而皆然。

从我居住的小区出门,穿过一条马路,在一排沿街的商铺中,可以看到一家药店的招牌,是本地一家知名连锁药企旗下的门店。说是药店,其实所卖的,不完全是药品,其中有一个区域也卖各色的日用品,比如化妆品、洗发水、牙膏等等,在货架上甚至还能看到香菇、木耳之类的干货。我有时会去店里买一些泡茶的枸杞、决明子之类,偶尔也会买一些治疗伤风感冒的非处方药。

我不清楚小区附近的那家药店的执业药师是不是“影子药师”,事实上我根本不关心。在药店买处方药很难,需要出示医生开的处方,而且有时间限制,既不买处方药,店里的执业药师是真身还是“影子”,无关痛痒。而购买OTC药品,不需要执业药师来把关;购买枸杞、决明子,也不需要执业药师来把关;如果有人在药店里买洗发水、牙膏等等,买香菇、木耳,更不需要执业药师来把关了。

然则为什么药店必须有执业药师?因为这是法规的要求。《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也就是说,配备执业药师是开店的前提。

那么,药店何以不聘用真实的执业药师,而要租一张证使用“影子药师”?最简单也是最省力的回答,当然是“无奸不商”。这是古往今来终极性的答案,无往而不胜。“信不信由你,反正我相信了。”(一笑)这里不论,且听企业怎么说。企业的回应,或者说执业药师紧缺,不容易招聘;或者说执业药师嫌每月4000-5000元的薪水太低,不愿意在药店工作,纷纷跳槽云云。其实是一个意思:药店开得薪水太低,招不到人留不住人。不是执业药师人才供应短缺,而是人才的价格(薪水)短缺。

问题是,即便是目前的薪资水平,药店还嫌高,花一两千元租一张执业药师证便是确凿的证据——租一个“影子药师”的成本支出,只有聘用真实的执业药师的三分之一左右。骤眼看来,药店出售的是药品,人命关天,执业药师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为什么药店会如此轻描淡写,仅以一张证书来装潢门面,以及应付监管部门?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白执业药师是干什么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说得清楚,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也就是说,如果消费者到药店购买处方药,需要执业药师把关;但如果消费者前来购买的不是处方药,是不是执业药师无关紧要。

这就是关键所在。如今的药店里,消费者购买处方药的少之又少。也因为如此,出售处方药所获得的收入,在药店总收入中无足轻重。在药店购买处方药必须出示处方,且有时间限制,而能开处方的医院,本身就有药房。患者在医院里看病、买药,可以“一站式解决”。且不论很多药在药房里买不到,即便有同样的药,拿着医院开出处方,舍近求远到药房买药反而麻烦。此其一。其二,如果说以往医院有药品加成,药房里的药有价格优势,则如今取消加成,价格优势也不复存在,尤其是社区、街道的医院,价格更具竞争力。

实际上,区区在下一开始提到的那家药店,卖药品之外,也卖各色的日用品甚至南北货的情形,并不是个例,而是极为普遍的现象。药店变成“商店”、“百货店”的尴尬一幕,其实正表明着出售处方药的收入之微薄。药店的主要收入,来自于OTC药品、保健品,甚至于卖日用品和南北货。既然出售处方药的收入少得可怜,而执业药师的职责又是“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 执业药师带来的收入如此之低,则药店聘请全职执业药师的意愿,实在是“多乎哉?不多也。”要知道,企业支付工资雇佣一个员工,购买的是他对企业的贡献!药店之所以要租一个证书,只不过是为了应付监管部门的日常检查罢了。

药店要配备执业药师的合约安排,应该是从国外抄来的。然而,国内外局限不同,国外发达国家的医疗体制,实行的是“医药分离”模式,医生负责看病和开具处方,药品由患者凭处方去药店购买,药店自然需要配备执业药师。但在国内,医药一家,医院里既负责开处方,也提供药品供应,一站式解决。加上近年来国家对处方药的管控日趋严格,众多的药品品类药店不能经营,留给药房的空间确乎不大。药店不愿意聘请全职执业药师,花钱租一个“影子药师”也就不奇怪了。

从另一个角度看,“影子药师”既已成行业“公开的秘密”,这一事实本身也表明着,有没有执业药师,在现有的局限下,不影响药店提供的服务质量!换言之,药店要配备执业药师的规定,取消可也。因为“影子药师”的出现,事实上已经否决其必要性。当然,负责发证的监管部门不会这么认为,他们可以给出众多冠冕堂皇的理由,虽然拆开这些花哨的外包装,所见的不过是一个“利”字而已。

“挂证”行为和现象,不限于药店,在建造、教育培训、中介等行业,也广泛存在着。在网上搜索一下,为供需双方提供服务的可真不少。看似五花八门眼花缭乱,内在的逻辑,不过如此而已。

2019/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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