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疆富蕴县三支一扶计划招募11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地委、行署的工作要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统一安排,结合富蕴县本地实际,现将2024年富蕴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对象、条件和服务期限
 
  (一)招募人数
 
  2024年计划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11名,主要到各乡镇从事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帮扶乡村振兴、就业服务等工作。
 
  (二)招募对象
 
  2024年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历届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援疆应历届高校毕业生。
 
  (三)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新疆工作总目标。
 
  2、身体健康,自愿到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能胜任乡镇基层工作,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
 
  3、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工作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四)服务期限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服务期限为2年。
 
  二、招募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报名
 
  2024年6月24日至7月8日各乡镇做好“三支一扶”招募宣传工作,确保每位近二年毕业的大学生知晓,不漏一人。2024年7月10日至7月31日,“三支一扶”招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免交报名费。有报名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登录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s://222.82.215.217:10641/pc/index.html)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登录进入报名系统,完整填写个人有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并上传个人照片。(报名注意:认真按照岗位要求报名)。
 
  (二)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后,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后,于8月5日前,携带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截图及《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到报名岗位富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服务中心204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政审考察表(政审考察表于面试通过后提交人社局)。联系电话0906-8720044,联系人:吴金香、丛洁。
 
  (三)考试
 
  1.招募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答题。
 
  2.领取准考证时间:8月6日。考试时间:2024年8月7日;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拟招募人选的确定、体检、公示、政审及培训上岗
 
  1.拟招募人选最低分数不低于60分,根据招募岗位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对空缺的岗位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及时进行补录,不服从安排者不予招募。
 
  2.体检由富蕴县“三支一扶”办组织入选毕业生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笔试、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医院体检结论后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拟招募人选名单由县“三支一扶”管理办公室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人员参加政审,通过政审人员上报至地区“三支一扶”办审核。
 
  4.岗前培训工作由富蕴县人力资源社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不少于 5天的岗前培训。
 
  5.培训结束后,由县“三支一扶”办统一派遣招募人员到服务单位,并组织招募人员与服务单位签订《新疆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服务单位落实好大学生的学习、工作、生活等相关事宜。
 
  三、待遇保障
 
  (一)工作生活补贴。“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按照每人每年3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二)落实社会保险。“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为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县(市)财政部门承担,个人缴费部分从“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
 
  (三)生活补助。“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各服务单位给予每月500元的生活补助。
 
  (四)一次性安家费补贴。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
 
  (五)期满就业政策支持。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落实公务员定向考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等支持政策。
 
  四、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报考支教岗位的高校毕业生,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支农、支医岗位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农、林、牧、水利或医疗卫生相关或相近;报考就业服务岗位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是基层所需专业。
 
  (二)新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服务地报到,无故超过报到时间的,取消招募资格。截止9月1日仍未报到的空缺岗位可进行递补,由各地依据岗位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三)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四)为确保此次招募考试公正、公平,整个招募过程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未尽事宜,由县“三支一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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