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28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女子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sdw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个人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博士岗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面试、考察、体检结果会在学校官方网站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山东女子学院应聘登记表》,请将《山东女子学院应聘登记表》word版和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学校招聘邮箱sdwuzp@sdwu.edu.cn或用人院部邮箱(见附件2)。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学位+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或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如:辅导员5+**+博士+****。未按要求提交的报名信息为无效。

  报名材料清单如下:

  (1)《山东女子学院应聘登记表》word版;

  (2)本人签字的《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3)应聘者本人的身份证(含正反面);

  (4)国家承认的学历和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中员(预备党员)证明材料;

  (6)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2.资格审核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岗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成绩在本场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博士岗的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

  应聘人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作为聘用参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考试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记入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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