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淄博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于事业单位职工返回原籍工作的,设置专项编制,不受接收单位编制限制!

  
这么大的好消息,快跟小编来看看吧!

  
回原籍工作,设置专项编制,不受接收单位编制限制

  
12月2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淄博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重磅出台《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整合后的人才政策共分为5大部分37条。

  

  

截自淄博市人民政府

  
“37条”当中引人注目的一点是,新的人才政策对高层次人才、人才的配偶以及在外淄博籍人才回淄的编制使用上,都明确了相关规定:

  
1、对毕业五年内全日制学士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淄博籍事业单位职工返淄的,按照“同级对口”的原则安置,可使用专项事业编,不受接收单位编制限制

  
2、高层次人才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的,按照“同级就近就优”原则对口安置,可使用专项事业编,不受接收单位编制限制

  
此前,山东多地区发布类似政策

  
“回原籍安排工作”,此前只有一些县城公布了类似的政策,而淄博是山东省内地级市当中第一个出台这样的政策

  

  

7月30日,日照五莲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官方微信公号发布一则《“五莲籍”外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可申请回家乡工作啦!联系方式在这里!》的公告。

  

  

10月12日,平阴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平阴县域外在编人才回调管理办法(试行)》,平阴籍在编在岗的或父母、配偶在平阴工作生活的,副科级以下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干部身份的人员,愿意回家乡工作的,都可申请。

  

  

11月8日,菏泽发布《鄄城籍在外地工作人员回鄄工作的意见》,符合条件的鄄城籍在外地工作人员回鄄城工作;

  


11月12日,商河县制定出台了《商河县关于商河籍在外人才回调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大力开展商河籍在外人才回调工作。

  


部分内容来源于大众日报客户端

  

  

  

  
看来又越来越多的地市将会进入“抢人”模式,对于异地工作的事业编、公务员们都将会是新的机会。你们准备好了吗?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