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切实提升森林火灾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全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实施方案》(鲁森防发〔2020〕1号)、《山东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招录选拔办法(试行)》等法规政策,现就面向社会公开增招森林专职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临沂市森林消防大队招录森林专职消防员30名,从事岗位灭火战斗员,均为男性,工作地点在森林消防大队(平邑县柏林镇中心幼儿园斜对过)。
二、报名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规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自愿加入森林消防专业队伍。
(四)男性,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
(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优先招录。退出消防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经考核合格后可进行等级套改。
森林专职消防员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主要从本市(县、区)行政区域常住人口中招录,根据需要也可以面向其他市(县、区)招录。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13日至2021年11月30日,共17天。
(二)报名地点
报名人员可直接到森林消防大队现场报名,也可网上报名。
(三)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按照公布条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职业技能鉴定、立功受奖等证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四张,到指定地点报名(网上报名人员将证件扫描件打包并以姓名+电话命名发送至邮箱974901334@qq.com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填写报名登记表。咨询电话:徐田根:18253906908;杨贵皓:13053960119。
四、招录程序
资格审查按照现场报名点初审,市招录办公室复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参加后续招录考核。
(一)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
(二)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按照《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暂行)》执行。
(三)心理测试和面试。心理测试采用武警部队第三代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
(四)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及录用
(一)公示。按照招录计划和招录对象的个人体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名,综合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岗位适应性测试情况和优先录用条件,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录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招录对象录用前须填写《献身消防救援事业志愿书》,拒不承诺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入职培训。被录用人员按要求参加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予以淘汰,培训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六、薪酬待遇和保障
薪资待遇参照市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员标准每月不低于4300元,由市级财政保障。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休息休假暂时参照政府专职消防员现行标准执行,其他各项待遇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承担的高危险性职业相适应。
七、纪律与监督
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设立举报电话(0539-8965660),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规定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