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2025年小升初招生条件政策

万劫不复 2025-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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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忘的心境 遗忘的心境
清远2025年小升初招生条件政策

2025年清远市小升初招生条件政策如下:

  1. 具有清远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 可以报名参加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
  1. 持有“九年义务教育证书”的往届清远市户籍初中毕业生
  • 可以报名参加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但不能报读市直公立高中学校(含综合高中班、民办高中具有公费性质的招生计划,如民办学校公费生、普惠生招生计划),也不能参加公立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和中职三二分段专业计划志愿的填报。
  1. 在清远实际就读一年以上(含一年)且具有清远市应届九年级学籍的广东户籍学生
  • 可以报名参加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
  1. 在清远实际就读一年以上(含一年)且具有清远市应届九年级学籍的香港、澳门学生,台湾省籍学生和外国侨民
  • 可以报名参加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
  1. 非广东省户籍学生且符合以下要求
  • 具有广东省内完整两年初中学籍。

  • 具有清远市应届九年级学籍。

  • 其父亲或母亲按国家规定在广东省参加社会保险(含养老和医疗)累计不少于一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并且在中考报名截止前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父亲或母亲是广东省户籍的,可视同持有广东省居住证。

  1. 具有清远市八、九年级学籍的在校学生
  • 可以报名参加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
  1. 具有清远市户籍在外市学校就读的八、九年级学生
  • 可以报名参加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且须参加清远市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

建议家长和学生提前了解并准备好相关报名材料,确保能够顺利参加小升初学业水平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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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聆酌清欢 聆酌清欢

以下是2025年清远小升初招生条件政策的主要内容:

  1. 入学条件:具有清远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持有“九年义务教育证书”的往届清远市户籍初中毕业生;在清远实际就读一年以上(含一年)且具有我市应届九年级学籍的广东户籍学生;在清远实际就读一年以上(含一年)且具有我市应届九年级学籍的香港、澳门学生,台湾省籍学生和外国侨民。

  2.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5日。

  3. 报名流程:我市所有应届八、九年级在校生只能在学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报名,跨县(市、区)就读考生不得回户籍所在地报名。我市户籍的往届生需凭毕业证书、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以及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报名。我市户籍、外市学籍的应届生。

  4. 招生范围:小升初政策将实行新的招生标准,重点在于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家长应关注学校是否提供相关的课外活动机会,鼓励孩子参与,以提升他们的综合能力。同时,也要注意与学校的沟通,了解具体的评价标准和流程。

  5. 教学质量和师资力量:关注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师资力量,确保孩子能够接受到优质的教育。

以上就是2025年清远小升初招生条件政策的主要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情况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因此建议家长和学生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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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祭 孤祭

2025年清远市小升初招生条件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户籍和房产要求‌:

    • 具有学校学区内户籍‌,且户籍在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所拥有合法房产的同一地址上,已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入住‌
    • 户籍在学校学区内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房产的地址上‌,并实际一同居住‌
    • 户籍在清城区内、学校学区外‌,但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拥有合法房产,已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入住‌
    • 户籍挂在清城区学校学区内的派出所‌,或挂在学区内非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其他人员的合法房产地址上‌
    • 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为清远市认定的六类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或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人员‌‌
    • 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为清远市外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在学校学区内连续居住并在清城区依法缴纳社保(含养老和医疗)满五年、有稳定职业、且持有在清城区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 非清城区户籍‌,但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学区内拥有合法房产,已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入住‌
  2. 积分制入学条件‌:

    • 有学习能力‌,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清城区学校学区内有合法房产并实际居住,未建立初中学籍的清城区区外户籍六年级应届学生‌
    • 申请积分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持有在清城区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清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居住半年以上,正在清城区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半年以上‌
  3. 保障性入学政策‌:

    • 现(退)役军人子女‌:根据相关政策文件,符合条件的现(退)役军人子女享受教育优待‌
    • 清远市认定的高精尖缺人才子女‌:经清远市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高精尖缺人才子女享受教育优待‌
    •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为清远市外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在学校学区内连续居住并在清城区依法缴纳社保满五年、有稳定职业、持有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 国家、省、市、区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的特殊群体适龄儿童(少年)‌: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部门统筹协调到公办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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