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小学转学资讯

权肆″ 2025-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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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小学转学资讯

以下是普陀区小学转学的相关资讯:

  1. 转学条件

    • 学生户籍随监护人户口在当前学段内由本市其他区迁移到本区,可申请跨区转学(学籍由外区学校转入本区学校)。
    • 区内公办学校的学生,其户籍在当前学段内随监护人户口在本区内跨街道(镇)迁移(非同一街道(镇)内、非相邻街道(镇)之间),根据普陀区转学受理途径和流程,向相关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 学生户籍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区,或学生为本区户籍且在外省市就读的,可申请跨省转学(学籍由外省市学校转入本区学校)。
    • 小学升五年级及五年级不受理转入申请。
  2. 转学申请材料

    • 学生原学籍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信息表,信息表上应提供学生全国学籍号,若学生暂无全国学籍号的,必须提供原学籍所在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无全国学籍号书面证明。
    • 最近一学年的学生成长记录册或成绩报告单(用于确认学生是否正常在校就读)。
    • 本市户籍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家庭住址页、学生本人页)。
    • 学生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积分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家庭住址页、持120分居住证的学生监护人页和学生本人页)。若户口簿无法证明持120分居住证的学生监护人与学生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还需提供学生本人出生医学证明;学生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及积分通知书原件和复印;学生本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证申领回执;上海市居住证登记地址为本区租赁房屋的,提供《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3. 转学流程

    • 家长将学生转学所需材料及联系电话,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至户籍地址对口(本市户籍)学校或居住地址对口(持本区120分居住证)学校,经审核后,符合转学条件的,由区教育局根据教育资源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相关政策的变化而更新,建议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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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轌铱人 冰轌铱人

普陀小学转学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转学条件‌:

    • 户籍迁移‌:学生户籍随监护人户口在当前学段内由本市其他区迁移到本区,或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区,或学生为本区户籍且在外省市就读的,均可申请跨区或跨省转学‌
    • 居住证‌:学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且积分达到标准积分(目前标准积分为120分),同时本人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居住证登记住所在本区,可申请学籍由外省市或外区学校转入本区学校‌
    • 海外人才和港澳台居民‌:学生父母一方及本人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且居住证登记住所在本区,也可申请转学‌
    • 外籍学生‌:外籍学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的《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人居留证》,且居留证地址在本区,可申请学籍由境外、外省市或外区学校转入本区学校‌
  2. 转学时间和流程‌:

    • 小学转学申请须于2025年1月11日前递交材料‌‌
    • 转学由区教育行政部按照就近免试的原则统筹安排,任何人不得以各种名义指定要转入的学校‌
    • 区内公办学校的学生,其户籍在当前学段内随监护人户口在本区内跨街道(镇)迁移的,需向相关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3. 其他限制条件‌:

    • 年级限制‌:小学升五年级及五年级、初中升九年级及九年级不受理转入申请‌
    • 政策照顾对象‌:现役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引进人才、侨胞、港澳台胞、二孩及以上家庭等政策照顾对象的子女,需到区教育局教育科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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