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学校招生小升初政策

蓝颜 202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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啸鹰 啸鹰
娄底学校招生小升初政策

娄底市的小升初政策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 招生原则
  • 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体现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公益性和普惠性。

  • 健全科学、明晰、便利的义务教育入学制度,规范招生行为,提高治理水平,实施“阳光招生”,即“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

  1. 入学年龄
  • 市中心城区公办学校小一新生入学必须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以前满6岁,以户口本上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

  • 市中心城区民办学校不受户籍和地域限制招收学生,民办学校小一新生入学年龄适当放宽至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6岁,以户口本上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

  1. 招生时间
  • 初一新生(公办学校)的报名时间为6月20日至7月4日进行网上学位申请。
  1. 招生范围
  •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在招生范围进行“公民同招”。

  •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

  1. 特殊类型招生
  • 规范自主招生,自主招生(高水平体艺生)和其他招生类型一样,坚持属地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

  • 保障随迁子女升学,范围内学籍和户籍不一致的初三考生可同时填报学籍地和户籍地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参加学籍地和户籍地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

  1. 报名资料
  • 学生户口本、房产证(如果没有房产证需要出示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土地使用证以及房屋证明信等资料)、体检报告以及小学毕业证明,这些都是小学升初中必要的资料证明。
  1. 报名方式
  • 市区小学毕业生报名由各毕业学校在各区报名点集体报名。

  • 跨区报名者,在毕业学校填写《就近入学报名登记表》,经毕业学校、所在区中招办和接收区中招办签署意见后办理报名手续。

  • 调郑干部、职工随迁子女和在外地借读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小学毕业生,由本人或家长携带有关证件直接到家庭住址所在区报名点报名。

  • 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同住子女报名。

这些政策旨在确保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并保障各类学生的升学权益。建议家长和学生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需的报名材料,按时完成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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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衣乌篷 青衣乌篷

以下是2024年娄底市小升初招生政策的主要内容:

  1. 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按如下程序确定:学校上报计划→区教育局审核计划→区招生协调领导小组审定计划→计划下达到学校。

  2. 招生流程:招生流程按如下程序进行:区招生协调领导小组确定学校招生计划→学校公布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家长网上申请学位→学校现场审核入学资格→区教育局复核入学资格→学校公示入学名单→区招生协调领导小组协调处理疑难问题。

  3. 入学条件:凡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以前满6岁,以户籍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且未注册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要保证其入读小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小学毕业学生应全部接受初中教育。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免试就近入学方式,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免试入学,超员摇号方式进行。

  4. 公办学校招生:根据下列情况,按照房户一致原则,在划定的招生范围内按下列生源排序注册入学。常住人口: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流动人口: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租房住址为依据在所属招生范围学校入学。必须提供以下证件:娄底中心城区居住证(报名时正在申请或等待发放居住证的视为无证);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及本人的居民户口簿;父母双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产权登记部门出具的娄底市中心城区无房证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备案劳动合同(个体经营者只须提供入学报名时6个月内注册的营业执照副本,属股东的则由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出具证明);《租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出租方的《不动产权登记证》复印件(租住公租房和廉租房的须提供与房产局签订的有效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入学报名前6个月的水电发票。如果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人数超过该学校计划数,则采取摇号方法确定入学名单,未摇中者则由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调剂安排。娄星区、经开区周边乡镇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口:娄星区、经开区周边乡镇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鼓励在户籍所在地就读。确实在城区居住需在城区就读的,由学校确认,参照流动人口入学办法执行。

  5. 民办学校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报名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跨县市区招生。在本区内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由学校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可在本市其他县市招生。

以上就是2024年娄底市小升初招生政策的主要内容。请注意,具体的招生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地区的变化而有所调整,请务必关注当地教育部门发布的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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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小升初招生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招生计划编制和流程‌:

    • 招生计划由学校上报,区教育局审核,区招生协调领导小组审定,最终计划下达到学校‌
    • 招生流程包括:区招生协调领导小组确定学校招生计划、学校公布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家长网上申请学位、学校审核入学资格、区教育局复核入学资格、学校公示入学名单、区招生协调领导小组协调处理疑难问题‌
  2. 入学条件‌:

    • 凡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以前满6岁,以户籍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且未注册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要保证其入读小学。小学毕业生应全部接受初中教育‌
    •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免试入学,超员摇号”方式‌
  3. 招生范围‌:

    • 娄底中心城区的各小学和初中的具体招生范围如下:
      • 娄底一:北至东贸街及银街以南,南至新科街以北,西至氐星路以东,东至白塘路及株山北门-公园1号-乐坪办事处-顺景家园-煤气公司附近株山进门一带以西‌
      • 娄底二:东至站台路、铁西路;南至湘黔铁路;西至波斗巷;北至涟水河‌
      • 其他学校的具体范围请参考相关文件‌
  4. 政策背景和目的‌:

    • 娄底市高度重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旨在促进教育公平,构建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招生工作机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应返尽返‌
    • 政策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纪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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