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承德兴隆县第一中学选聘高中教师5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我县第一中学师资水平和学历层次,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根据承德市委组织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字〔2011〕8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体系统所属兴隆县第一中学岗位空缺情况,经我县县委、县政府研究,兴隆县教体系统所属兴隆县第一中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5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面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方式
 
  采取统一公开选聘方式进行。
 
  三、选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拟为我县教体系统所属兴隆县第一中学公开选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5名,具体选聘条件、选聘岗位、选聘人数等详情见《兴隆县第一中学2024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四、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1.2024年7月31日前国内高等院校毕业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研究生;
 
  2.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26日至2006年6月25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26日至2006年6月25日期间出生)。选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选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书等条件。国内研究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同。对于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依照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为其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载明的专业予以资格审核。
 
  专业设置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和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相关专业目录。具体岗位条件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选聘岗位条件中有规定工作经历的须出具经工作单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为:从毕业证颁发时间后参加工作起到本公告发布日止(该期间内以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为准、精确到月),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6、严格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对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按相应的学段、学科并依照《兴隆县第一中学2024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中的要求报考相应岗位。但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承德市辖区范围内在职在编(含控制数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6.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选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兴隆县第一中学2024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年龄、户口、工作时间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至选聘《公告》发布之日。
 
  五、选聘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聘采取发布《选聘公告》、网络报名、证件审核、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2.报名网址: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人事人才”专栏。
 
  3.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8:30至 7月5 日17:30。(提示:请考生尽量提前完成网上报名,不要集中在最后一两天,以避免因报名系统拥堵或关闭而错失报名机会。)
 
  4.网络报名基本程序:
 
  ①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选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②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入围面试人员证件审核时,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③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手机号码注册,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选择报考岗位,然后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注册时的手机号码即为账号,请考生务必牢记注册时的账号和密码,并妥善保管。
 
  ④按照《报名须知》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报名审核时将被退回。
 
  ⑤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证件审核环节。
 
  ⑥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面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面试的,责任自负。
 
  5、本次选聘不设开考比例,所有通过证件审核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三)证件审核
 
  1.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地点:兴隆县县政府一楼121室(兴隆县兴隆镇中央村县政府楼一楼121室)
 
  3.相关要求: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证件审查,提供以下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表;
 
  (2)身份证;
 
  (3)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办理聘用手续前需按规定时间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学信网打印);
 
  (4)国(境)外院校毕业的研究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主要审核上述证件资料原件,严格按照选聘条件确定符合选聘岗位报名条件人员,证件审核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未经同意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1.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通知单》打印等工作另行通知。请证件审核合格的考生及时关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人事人才”专栏。
 
  2.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准备时间30分钟,面试时间10分钟,评委现场打分。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按体操打分法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评委的评分相加之和除以其余评委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评委的评分之和÷其余评委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当日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成绩。
 
  面试试讲教材为兴隆县2024年使用的高中教材:高中英语(必修第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高中历史(必修中外历史纲要上,人民教育出版社)、高中思想政治(必修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教育出版社) 、高中物理 (必修第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高中数学(A版必修第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3.面试考生分组。面试根据考生人数合理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
 
  4.面试有关要求:每组考生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及有关信息。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为确保选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确定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且不能参与递补。
 
  5.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选聘计划和面试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有报考科目兴隆县教学工作经验的(如都具有兴隆县教学工作经历,兴隆县教学工作经历较长的优先);户籍、生源地或配偶户籍为兴隆县(若出现符合上述任一条件则顺序为考生本人户籍为兴隆县、生源地为兴隆县、配偶户籍为兴隆县)。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面试结束后,考生进入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查看本人是否进入体检环节。有关体检要求,网上同时公布。
 
  (五)考核、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据实自理。
 
  考核主要审核考生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考生本人有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等进行审查;并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考核资格,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以及未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进行体检、考核主动放弃的考生,取消选聘资格,分岗位从面试合格考生中从面试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bxl.gov.cn/)“公告公示”专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将按选聘岗位从面试合格考生中从面试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用人单位必须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入职、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对公示反映存在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4.此次公开选聘的工作人员,需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在规定服务期限内,不得申请调动交流。
 
  六、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一)请考生务必关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此次选聘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该网站发布。如无特殊情况,不再电话通知。
 
  (二)此次招聘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信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考核或体检的,后果自负。
 
  (五)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5052802(政策、考务咨询)
 
  县教体局5052759(岗位条件咨询)
 
 
  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兴隆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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