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日照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公告

  根据市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日照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全国普通高校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海外高校2020年、202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书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2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书等材料。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15日18:00。

  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将《2021年日照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表》(见附件2)及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rzsyzp@163.com,邮件命名为:应聘单位+应聘岗位+所学专业+姓名。

  报名材料扫描件包括:

  (1)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可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2)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部门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3)海归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对暂未取得认证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提供国(境)外学历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有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并对初审结果负责。报名初审结果将通过电话反馈。

  四、现场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复审结果负责。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签名的《2021年日照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就现场资格复审提出是否同意面试意见,并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超过5:1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先组织面谈初选,按5: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低于5:1的岗位,按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进行考察体检。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招聘部门(单位)提出递补意见,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工作实绩、业务能力和个人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要求重新体检。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三)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咨询请与招聘单位直接联系(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633—8866229

  附件1:2021年日照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岗位表.xlsx

  附件2:2021年日照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表.doc

  

日照市委组织部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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