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山东省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共150名,具体职位计划设置及专业要求详见《2021年沂水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辅警是指依法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纳入辅警用人额度,经费保障列入财政预算,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身份,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的工作人员。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1990年5月1日至2003年5月30日期间出生);

  (四)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职位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

  (五)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匀称,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六)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保守公安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人员,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关系或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4日—2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沂水县华信国际大厦一楼人才市场(沂水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

  3.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相关资历证书、退出现役证等材料的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1份),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近期同底板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和个人信用证明(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现场填写《沂水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表》(可电脑填写A4纸单面打印,手写签名后带后现场)(附件2)。

  现场报名全程须戴口罩,排队间隔1.5米以上,在华信国际大厦一楼人才市场北门须出示电子健康绿码,经测量体温、登记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依序进入场内报名。

  4.资格审查。报名须本人到场,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笔试,并当场签写《诚信承诺书》(附件3)。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在微信公众号沂水公安适时发布,或采用应聘者建群等方式及时通知,并明确参加笔试具体事项。

  笔试主要测试法律法规常识、公安基础知识、时事等内容。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形式,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2.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在微信公众号沂水公安适时发布,并明确参加体能测评具体事项。参加体能测评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体能测评工作主要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见附件4。体能测评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适合招聘职位工作需要,不计入综合成绩。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必须由应聘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放弃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有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3.面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范围。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微信公众号沂水公安适时发布,并明确参加面试具体事项。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计划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作为体检、考核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微信公众号沂水公安适时发布,并明确参加体检具体事项。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省人社厅、卫计委、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人员递补
对应聘人员因主动弃权或体测、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原则上从本职位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如递补后仍有空缺的,经征求本人意愿,可从其他岗位符合条件者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体能测评、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微信公众号沂水公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到沂水县公安局工作。新招聘人员由沂水创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含在合同期内),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合同期满后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五、待遇保障
辅警薪酬待遇暂按现行标准每月2548元(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执行。配发工作需要的有关服装,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相应的工作生活保障。
六、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名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沂水公安或微信群及时了解发布的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试辅导培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考试举办方或命题组等名义开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请报名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沂水县公安局、沂水创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沂水县公安局(0539-2274618),沂水创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15725191232)。

  咨询时间:工作日内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沂水县公安局

  

2021年5月17日

  附件1:2021年沂水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沂水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表.xls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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