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医疗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夯实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派遣至河东区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说明

  
本次招聘的20名医疗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经面试、体检及资格审查等程序合格后,派遣至河东区医疗卫生单位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大学专科及以上相关学历;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5、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9日以后出生);

  
6、以下人员不得应聘:受党纪或行政处分仍在处分期的、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个人报名的方式,具体由第三方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 5:00)

  
2、报名地址:临沂市河东区人民大街66号东兴人力资源产业园302室

  
咨询电话:0539-8031177 17660577139

  
监督电话:0539-8096060

  
3、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A4纸、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份;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背面书写姓名及岗位名称);

  
(5)诚信承诺书;(附件3)

  
(6)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方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四)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2360元/月,期满2660元/月,缴纳五险。

  
本简章由河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1、招聘岗位设置表

  
附件2、报名登记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附件4、疫情防控承诺书

  


河东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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