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信访事项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解决揭榜挂帅信访积案清零、重复信访治理工作中人员不足问题,树立因事用人、因岗择人导向。经市委同意,决定从全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补充到临清市信访事项服务中心。

  一、公开选聘范围及人数

  在全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教育系统、卫生系统人员除外)选聘5名工作人员,不含副科级及以上人员。

  二、选聘资格条件

  1.素质好,有较强的敬业和奉献精神,工作作风务实,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语言文字、组织协调和口头表达能力;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3年及以上信访工作经历;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涉嫌违规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聘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考察、面试、公示、试用和办理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简章

  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qing.gov.cn/)和临清和谐信访公众号发布简章。

  (二)报名

  公开选聘报名采取个人申请与组织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

  报名时间:2022年4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市委党校一楼;

  报名提交相关资料: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本人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留存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三)资格审查考察

  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信访局根据报名资格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联审,通过一定方式对报名人员思想、平时表现、工作能力及适岗性等进行前置审查,审查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不低于2:1,若达不到,按实际报考人数相应减少选聘人员名额。

  (四)面试

  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尤其是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由临清市信访局办公室另行通知。

  (五)公示

  拟选聘人员确定后,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和临清和谐信访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试用和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将会同纪委监委等部门进行调查。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岗位计划空缺递补一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安排到市信访事项服务中心试用六个月。试用期间,选聘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手续,亦不予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准确提供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2.本次选聘所有信息均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和临清和谐信访公众号公开发布。

  3.公开选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市委组织部

  

市委编办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信访局

  

2022年3月31日

  附件:临清市信访事项服务中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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