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高唐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第二批)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357名(城镇公益岗73名,乡村公益岗28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范围为在人社部门登记的以下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时间计算至5月18日);
3.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
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6.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8.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录用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范围: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满45-65周岁即1957年5月18日至1977年5月18日之间出生,未参加及未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相应人员)等群体。
二、招聘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0日—5月22日
2.报名地点:各镇街便民服务大厅(详细见附表)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提交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4.报名城镇公益性岗位须提供的材料: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成员提供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提供申请人与子女的户口簿,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或《离婚证》,丧偶的还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材料;
(5)低保家庭成员提供低保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残疾人员提供残疾人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因失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提供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失地证明材料;
(9)大专及以上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报名乡村公益性岗位须提供的材料: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低收入人口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残疾人提供残联部门核发的《残疾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评议和公示
参加评议人员范围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各镇街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公益性岗位拟录用人员确定后,按照规定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
四、待遇期限

城镇公益性岗位,按照每月170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同一人员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的累计计算时间,已满规定期限的不得报名。

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省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按职责及工作时间按每月300-600元确定岗位补贴,最高不超过600元。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五、其他事项

(一)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依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和《聊城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管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三)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招聘相关信息在“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和“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进行公布。

(五)各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咨询电话见岗位信息表。

附件1:2022年高唐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岗位表(第二批).xlsx

附件2:2022年高唐县乡村公益性岗位职位汇总表(第二批).xlsx

附件3:高唐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xlsx

附件4:高唐县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

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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