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人力资源市场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为完善我县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形成规范有序的用工秩序,更好地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服务,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莘县人力资源市场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党的领导;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人力资源工作;
4.身体健康,形象气质较好,协调沟通能力强,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组织纪律性,能够按照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5、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截止2020年3月31日);
6.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患有重大传染疾病的;简章发布之前未取得毕业证的人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日—4月3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电话:莘县人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县委党校东80米路北)17353549116 ;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应聘者携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学信网上打印彩色学历证明一张,近期彩色一寸免冠同版照片四张。报名时需交纳报名费考务费 60元。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由莘县人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按照招聘条件,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确保公平公正。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报名结束后,根据应聘报名人数确定考试内容和方法。笔试和面试由莘县人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五、聘用及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应聘人员需服从统一分配,不接受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为劳务派遣制用工,应聘人员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事业编制,与县人社局不存在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受聘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每人每月共计3500元。
咨询电话:李经理17353549116
莘县人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