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高唐县“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引进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人才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省、市吸引集聚优秀高校毕业生来鲁创新创业有关政策,经研究,决定引进一批“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来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与范围
(一)引进数量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共拟引进“双一流”高校毕业生15名,专业不限。
(二)引进范围
符合山东省“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条件的毕业生(“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内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及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坚定,素质优良,品行端正,事业心、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二)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能力。
(三)毕业至今未落实工作单位(以是否在省内缴纳社会保险为参照)以及已在省外落实工作单位(以省外缴纳社会保险为参照)的“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与相应书。引进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相关材料,均须于2020年11月27日以前取得。
(六)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名。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6)2020年已参加高唐县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并被录取的“双一流”高校毕业生。
(7)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回避关系的岗位。
(8)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引进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4日。
结合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上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2020年高唐县“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引进岗位报名表》(见附件2)。
(2)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PDF格式)。
(3)毕业证、、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专科等学习阶段相关材料扫描件。
(4)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交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见附件3),如在省外落实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交省外社保证明扫描件(PDF格式)。
考生提交的电子版扫描件,须保证清晰,并将报名所需资料打包压缩后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gtxrsjbgs@lc.shandong.cn。邮件和附件命名格式均为“‘双一流’人才引进+姓名+手机号码”。
初审情况将电话通知本人,对报名信息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3、面试
“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引进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对报考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评价。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80分,不足8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定于12月6日,其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4、考察体检
(1)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招聘单位后,招聘单位与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按照人岗相适、双向选择原则进行选岗。选岗志愿一经确认,立即生效,不允许更改。选岗志愿确定的应聘人员,列入考察范围人选。
招聘单位成立专门考察组,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引进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岗位匹配度、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引进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查。
(2)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统一组织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放弃考察、体检和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5、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
引进人员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按照高唐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不再聘用。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高唐县委组织部、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635-3959920(县委组织部),0635-6066370(县人社局)
高唐县委组织部
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