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阳谷县机关事业单位“归雁兴聊”人才引进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县”战略,鼓励阳谷籍在外优秀人才回乡施展才华、建功立业,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要求和我县实际,现将2020年阳谷县机关事业单位“归雁兴聊”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对象
(一)阳谷籍在外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阳谷籍人员在外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配偶、子女或子女配偶;
(三)现在阳谷县工作3年及以上(2017年9月前在阳谷县交纳社会保险)工作人员在外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配偶、子女或子女配偶。
以上人才引进对象中,公务员指职务为科级及以下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指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岗七级及以下职员。
二、资格条件
(一)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素质、业务能力和身体条件,须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其中,2007年以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必须通过公开招录(招聘)考试、政策性安置方式取得编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须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
(二)具有博士学位或全球TOP200高校、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指“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关专业毕业生,详见附件1),硕士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本科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特别紧缺专业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到45周岁(计算年龄截止为当年12月31日,下同)。其中,引进到县属学校,曾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名师名校长等荣誉称号的,可放宽至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无违纪违法及其他不良记录。有任职和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应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四)安排到学校或医疗机构的,应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五)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处分的;
2.未征得现工作单位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的;
3.原录用或聘用手续不全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6.被确定为失信执行人的;
7.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录用聘用的。
三、安排原则
(一)对等安置原则。根据拟引进人才现工作单位行政层级、单位性质等,结合我县单位编制情况,对等安排到县、乡级对口单位。引进人才津贴补贴、专业技术职称等待遇落实,按我县现行政策执行。
(二)职能相近安置原则。根据拟引进人才工作单位职能和性质,坚持职能相近、专业匹配、人事相宜原则,进行岗位安排。
(三)服从调剂原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觉服从组织人社部门工作安排和岗位调剂。
(四)任职回避原则。人才引进各环节及单位(岗位)安排,应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
四、引进程序
(一)个人申请。填写《阳谷县机关事业单位“归雁兴聊”人才引进申请表》(附件2),同时报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复印件等材料到相关单位,其中科级干部和公务员(参公人员)向县委组织部申请、其他事业人员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
(二)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委编办、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等相关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调动,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考察审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考察工作方案,会同县委编办、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等相关单位对拟引进人才进行全面深入考察,重点考察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严把综合素质关。根据岗位特点和实际需要,考察环节可设置专业测试、技能操作、试讲等内容。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其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是否依法合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根据申请人员数量,一般每季度集中考察1次,也可根据实际随时考察。
(四)组织体检。组织拟引进人才在县级以上(含县级)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办理手续。对档案审核、综合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任职手续。引进后签订协议,须在阳谷县最低服务年限为 5 年。
五、报名时间和联系方式
个人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截止。报名时,可将个人申请材料生成电子文档,按要求发送到指定邮箱;也可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相关科室。
联系方式:
1.阳谷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联系电话:0635—6212921
邮箱:ygxwzzbgbyk@lc.shandong.cn
2.阳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流动科
联系电话:0635—6173112
邮箱:ygxrsjlyldk@lc.shandong.cn
本公告由阳谷县委组织部、阳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附件2.阳谷县机关事业单位“归雁兴聊”人才引进申请表
阳谷县委组织部
阳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