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知名高校人才公告
按照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企业人才发展需求,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知名高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12人,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⒉具备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尚未在聊城参加过工作的知名高校(2020年全球TOP200高校和国内“双一流”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人员根据拟应聘的职位,如实完整填写个人信息,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请于2020年8月31日前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发送至报名邮箱:lckfqzp2@163.com。报名人员发送报名材料时,邮件主题和《报名登记表》(作为附件添加)请以“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扫描成“PDF”格式文档一并发到邮箱。
2.资格审查。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人选资格条件审核把关,确保准确无误。报名人选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选聘范围和条件的,随时取消报名资格。
3.现场面试。面试主要了解人选专业知识水平、创新意识、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度,采取结构化面试、答辨、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经过综合分析后进行赋分,满分为100分。
4.资格复审。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对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参与选聘的,需提供工作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同意选聘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按照面试分数递补。
5.组织考察。根据现场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品质、工作履历、工作业绩、专业素养、专业能力、遵纪守法、个人品行、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
6.体检。根据考察情况,按照1:1的比例通知应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施。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从应聘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7.研究聘用。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开发区政工部提出拟聘用人选,经开发区党工委同意后,进行公示。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关于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须事先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各企业组织面试时要出示“健康码”绿码,对持“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笔试、面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企业面试报到前,考生应自备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凡经现场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取消当日面试。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一经录用,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根据人岗相适原则,定级定岗,聘用人员均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开发区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办法执行,年薪约10万元,另外享受现有人才引进的政策补贴最高每月3500元,并根据最新人才政策及时增加补贴。
2.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资格审查、面试时间、考察、体检等另行通知。
各企业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监督电话:0635-8513958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