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高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我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公益二类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师学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8]156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等有关要求,经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现将2020年高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热爱教育事业,德行良好;

  
(六)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25日及以后出生);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报考学历须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有违法犯罪记录及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报考教师岗位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对书暂不作要求,但必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书,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和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开具同意应聘介绍信。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方可应聘。

  
本次招聘中面向应届毕业生的报考岗位,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0年毕业的学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本《简章》中所指“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公布的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科,由国家统一招生入学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见附件5,“双一流”高校及学科名单如有变化以官方网站最新公布为准。“双一流”高校的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函授生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得应聘“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应聘人员应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此次公开招聘教师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组织面向“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对应聘“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的考生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组织招聘,不收取考务费用。第二阶段将“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空缺岗位,重新设置岗位招聘条件,予以补充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第一个阶段只接受面向“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的报名。应聘“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的考生一律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2020年高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和《高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4),和其他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书、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等扫描件)一并发送电子邮件至高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教师招聘专用邮箱:gtzjzx@lc.shandong.cn,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第一阶段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0年9月7日前)。

  
第二阶段,根据“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专项岗位招聘情况,对“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空缺的事业单位岗位,重新设置招聘条件,予以补充公告,与其他岗位一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网上报名时间、查询时间另行公布。

  
应聘人员登录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tang.gov.cn/),仔细阅读《简章》及所有附件,并如实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岗位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必须使用,与考试时的身份证应当一致。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与资格审查

  
在第一阶段,面向“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高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依据应聘人员发送到报名邮箱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对资格初审结果给予回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在考察阶段由高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对应聘人员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第二报名阶段网上初审时间另行公布。

  
高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指派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认结果。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无法直接获得报名人员联系方式,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将无法修改报名信息,请应聘人员尽早报名并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高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附件,填写、报送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另行公布。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根据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网上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报名确认和减免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2020年高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将取消、核减的招聘岗位计划调剂到报考比例高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愿改报岗位的考生,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手续。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取消、核减和调剂的招聘计划及时在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及高唐教育体育、高唐县职教中心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布。

  
(四)准考证及其他报考材料打印

  
缴费成功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同时一并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面向“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的岗位,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高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人选的确定和资格审查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取得面试人选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向高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发放《面试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由高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面试时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应聘“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加试,按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范围人选。

  
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人员名单,在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人员确定后,由高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高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统一安排组织实施。考察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报的有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小组将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原则上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缺,按照本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体检费用由体检部门根据体检项目确定并收取,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高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在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县教育和体育局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人事编制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此次招聘的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教师岗位属于人员控制总量岗位,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管理。

  
七、监督检查

  
公开招聘工作在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严格执行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简章》附件与本《简章》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三)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及报名网站为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tang.gov.cn/),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高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0635-3919713

  
监督电话:高唐县纪委第八纪检组 0635-6053679

  
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35-6066078

  
高唐县教育和体育局 0635- 2136023? 2136009

  
高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0635-3919705

  
附件1、2020年高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1(“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

  
附件2、2020年高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

  
附件3、《高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

  
附件4、《高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5、“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附件6、容缺报名个人承诺书

  
附件7、同意应聘介绍信

  


高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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