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育人才结构,健全教师补充机制,建设结构合理、业务精湛、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异地教师回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阳谷县以外教育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事业单位总量控制备案制人员)。
主要对象为:
(一)本人或配偶户籍(原户籍)、出生地在阳谷;
(二)本人或配偶的父母户籍(原户籍)、出生地在阳谷;
(三)本人或配偶曾在阳谷工作学习一年
二、计划数量
共计划回引5人。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25日以后出生),本科生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4.具有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6.2007年(含)以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须为通过公开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式取得编制,录用或聘用手续齐全;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名
1.未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联系方式
个人报名时间:2023年9月5日8:30-9月6日18:00。报名时,请将个人申请材料生成电子文档(PDF或JPG格式),按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联系方式:15963176808 邮箱:ygjyjrsk@126.com
报考人员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个人填写《阳谷县异地教师回引申请表》(见附件2),将身份证书、毕业证书、、户口本(相关页)、、结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三年年度考核表等材料生成电子文档,通过邮件方式一并报送。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阳谷县异地教师回引。
考生报名时间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无效,不再接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二)资格初审
人社、教育部门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全的告知报考人员其缺失内容并及时补充。
(三)能力测评
能力测评在县组织、人社监督指导下,由县教体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按照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测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确定考察人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能力测评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80分。能力测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主要考察思想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录(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测评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回引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考生在整个招录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报考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