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阿县机关事业单位“归雁兴聊”人才引进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实施“水城优才”工程激活人才制度效能的意见(试行)》(聊发﹝2020﹞14号) ,参照《聊城市市属事业单位“归雁兴聊”人才引进办法(试行)》,吸引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回归,畅通人才回引通道,现将2020年东阿县人才回引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在东阿县以外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和企业正式职工。主要包括下列人员:

  
1.东阿籍(籍贯或原户籍为东阿)人员;

  
2.配偶、父母(含岳父母、公婆,下同)在东阿工作或常住户口在东阿的人员;

  
3.入选县级(含,下同)以上人才工程项目人才以及获得县级首席技师、省级技术能手等以上称号的高技能人才。

  
统筹吸纳各地各类人才来东阿创新创业,对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其他人才,按东阿县人才引进有关规定办理。

  
二、资格条件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对到企业工作的入选县级以上人才工程项目人才或获得县级首席技师、省级技术能手等以上称号的高技能人才,不作学历要求。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其中,解决夫妻两地分居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入选县级以上人才工程项目人才以及获得县级首席技师、省级技术能手等以上称号的高技能人才可放宽至45周岁。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无违纪违法及其他不良记录。

  
4.安排到学校或医疗机构的,应具有相应的或相关从业资格证。

  
5.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6.2007年以来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须为通过公务员公开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方式取得编制。其中,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须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

  
7.符合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处分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4)被确定为失信执行人的;

  
(5)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录用聘用的。

  
对特别优秀、我县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可按我县人才引进“一事一议”有关规定,进一步放宽学历、年龄等条件。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规﹝2019﹞1号)凡与学校、医院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安排到该学校、医院管理岗位;与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安排到该单位;与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安排到该国有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岗位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岗位。

  
三、安排原则

  
1.对等对口原则。按拟引进人才工作单位行政层级、单位性质等,对等安排到县、乡级对口单位,原则上按行政单位→事业单位(财政拨款、财政补贴、经费自理)→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同向或顺向流动,严格控制逆向流动。

  
2.人岗相适原则。对拟引进人才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标准,坚持德才兼备,做到专业匹配、人事相宜。

  
3.择优回引原则。根据人才引进单位空编情况,即时回引或择优回引。引进博士、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全球TOP200高校、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的,不受岗位限制,按任职资格条件聘用到相应岗位上,其中满编、超编单位,可使用周转编制办理入编。引进人才愿意受聘企业的,保留事业身份5年。引进人才为公务员(参公)身份的,可根据引才单位行政编制空缺情况,安排到公务员(参公)岗位;本人同意到事业单位工作,成绩突出符合调任条件的,优先调任公务员岗位。

  
4.即时办理原则。引进人才考察、体检合格的,在10个工作日内,由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完员调配等手续。配偶符合引进人才条件的,一并办理随调手续。对优秀领导干部或高层次管理、技术骨干,可按“一事一议”办理。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相应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入选县级以上人才工程项目人才以及获得县级首席技师、省级技术能手等以上称号的高技能人才,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

  
四、审批权限和引进程序

  
1.审批权限

  
安排到县直党群系统单位由县委组织部研究审批,政府系统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由县人社局研究审批;到民营企业工作的,由县人社局协调推荐。

  
2.引进程序

  
(1)信息发布。通过县组织人社部门、政府网站发布人才回引公告,并在有关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2)个人申请。填写《东阿县机关事业单位“归雁兴聊”人才引进申请表》(见附件2),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习工作经历证明信、同意调动证明等材料生成电子文档,通过邮件方式一并报送。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人才回引”。

  
(3)资格初审。即报即审,根据职责分工,由县组织、人社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就安排意愿进行沟通。

  
(4)推荐单位。根据申请受理情况,由县组织、人社部门向单位推荐,一般每季度集中推荐1次,也可根据实际随时推荐。对口单位没有编制空缺的,可根据本人专业、工作经历等情况推荐到相关单位。

  
有接收回引人才意向的单位,可主动向组织、人社部门提出人员需求;符合条件人员,也可根据安排原则自行联系接收单位。

  
(5)考察体检。组织人社部门要制定考察方案,对拟引进人才进行全面深入考察,重点考察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严把综合素质关。根据岗位特点和实际需要,考察环节可设置专业测试、技能操作、试讲等内容。对其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是否依法合规进入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拟引进人才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6)调动入职。考察、体检合格的,按照审批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人员调配手续。引进人才在东阿服务期不少于5年。

  
五、报名时间和联系方式

  
个人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截止。报名时,请将个人申请材料生成电子文档,按要求发送到指定邮箱。其中,申请安排到党群系统事业单位的,报送东阿县委组织部人才引进服务中心;申请安排到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及企业的,报送东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联系方式:

  
1. 东阿县委组织部人才引进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635-3289219

  
邮箱:dexrcb@163.com

  
2. 东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联系电话:0635-3289054

  
邮箱:dexrcjlfwzx@lc.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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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附件2. 东阿县机关事业单位“归雁兴聊”人才引进申请表

  
附件3. 同意调动证明

  
附件4. 学习工作经历证明信

  


东阿县委组织部

  


东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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