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聊城市茌平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的通知》(聊政办字〔2022〕4号)文件要求,结合区直部门、乡镇(街道)工作需要,现将2022年度第二批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784个,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415个,城镇公益性岗位369个。具体岗位名称、招聘条件、岗位数量、咨询电话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范围为在人社部门登记的以下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2.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3.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
4.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6.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8.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录用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范围:有劳动能力、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安排管理的村民中下列人员: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2.农村低收入人口
3.农村残疾人
4.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聘用岗位所规定的条件。
2.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三年的,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3.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公司法人和股东、领取职工养老金、在单位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不在招聘范围内。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8日— 5月22日(周六、周日正常上班)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
乡村公益性岗位由乡镇(街道)统一组织在村(社区)报名,乡镇街道所属城镇公益性岗位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人社窗口报名。
区直部门所属公益性岗位在驻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510房间报名。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提交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村(社区)、乡镇(街道)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资格(服从调剂可根据岗位空缺等情况再次选报一个岗位)。
4.报名人员须提交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和相关材料(原件及3份复印件):
城镇公益性岗位须提供的材料: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及本人身份证;
(2)大龄失业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
(3)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成员提供居民户口薄、结婚证及本人身份证;
(4)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提供申请人与子女的户口簿,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或《离婚证》,丧偶的还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材料;
(5)低保家庭成员提供低保证及本人身份证;
(6)残疾人员提供残疾人证及本人身份证;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
(8)因失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提供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失地证明材料;
乡村公益性岗位须提供的材料: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
(2)低收入人口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及本人身份证;
(3)残疾人提供残联部门核发的《残疾证》及本人身份证;
(4)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提供本人身份证。
报名过程中,由乡镇街道和区人社局负责通过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和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报名人员是否持有营业执照、公司法人和股东、领取职工养老金、在单位缴纳职工社保、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等情况。
城镇公益岗报名人员没有办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符合条件的可即时办理。
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评议。
(二)评议
5月23日至5月25日对城乡公益性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开展评议。
乡村公益性岗位和乡镇街道聘用的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由村(社区)和乡镇街道组织部分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进行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
区直部门聘用的城镇公益岗由所在驻地乡镇街道和岗位开发单位组成评议小组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进行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
(三)初审公示
5月26日至5月28日,村(社区)对乡村公益性岗位确定人员进行公示;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分别对所聘用的城镇公益性岗位确定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将本批次招录人员统计表(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签字)报区人社局,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岗前培训
按照“谁开发、谁培训”的原则,由公益性岗位开发单位组织开展以通用知识和专业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岗前培训,培训总课时不低于15学时,每学时45分钟。培训时间:5月29日至5月30日。
(五)协议签订
公益性岗位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用人单位是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责任主体。
各乡镇(街道)与培训合格的乡村公益岗位人员签订劳务协议;签订劳务协议的期限为1年,政策规定期限内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协议规定的试用期按岗位要求制定。区人社局根据签订劳务协议的情况为乡村公益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与培训合格的城镇公益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劳务协议或劳动合同签订后,由各乡镇街道将乡村拟上岗人员信息和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信息录入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区直部门聘用的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信息由区人社局录入系统。
五、薪酬待遇
本次开发的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限:
1、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照茌平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岗位待遇按月发放,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社会保险补贴按照最低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执行。
2、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按照680元/月执行。岗位待遇按月发放,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区政府统一为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六、补贴拨付
1、每月10日前,各乡镇(街道)和岗位开发部门将当月岗位补贴明细(遇有扣发工资情况时可在次月扣发)、缴纳社会保险名单报第三方公司;
2、社保补贴:根据社会保险补贴“先缴后补”的规定,第三方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将金额明细及复印件报人社部门,人社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将社保补贴资金拨付到第三方公司;
3、岗位补贴:第三方公司将当月岗位补贴明细报人社部门,人社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将岗位补贴资金拨付到第三方公司,第三方公司根据各镇(街道)和岗位开发部门提供的岗位补贴明细发放到本人社保卡,补贴发放后将凭证复印件报人社部门。
4、原开发的公益性岗位纳入统一管理,按现行程序发放补贴。补贴拨付程序在上级政策调整时,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依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管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招聘相关信息在“聊城市茌平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五)有关年龄确定截止到2022年5月。
(六)招聘过程中,可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当调整招聘计划,确保完成年度招聘任务。
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核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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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聊城市茌平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附件2、聊城市茌平区城镇公益性岗位信息表
附件3、聊城市茌平区乡村公益性岗位信息表
聊城市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