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公安局2022年度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山东省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派遣至高唐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

  根据工作需要,此次计划补充招聘辅警32名。招聘职位、学历要求等资格条件详见《高唐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职位表》(附件1)。

  二、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辅警,按照劳务派遣形式管理使用,依法履行《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辅助性警务职责,纳入辅警用人额度,经费保障列入财政预算,不具有人民身份,不享受公安民警法定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

  4、思想素养和道德品质过硬,纪律意识、服从意识、保密意识强;

  5、具有高唐县户籍或居住地在高唐县,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至2004年7月之间出生),具体要求以《高唐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职位表》(附件1)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身高: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其中,从事特警辅助工作的,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7、具体要求以《高唐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职位表》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酒驾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关系或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辞职或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其他条件

  1、现役军人、在职辅警、在校学生不得应聘;

  2、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7月及以前取得应聘职位具体要求的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2年7月(含);

  3、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辅警的配偶子女,中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者见义勇为英雄,人民类或政法类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及具有职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分七个阶段进行:一是发布招聘公告;二是报名与资格审查;三是体能测评;四是考试(笔试、面试);五是体检;六是考核;七是公示。招聘过程突出标准,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将在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7月25日—2022年7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高唐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高唐县鱼邱湖街道办事处政通路劳动大厦912)

  报名费用:每人100元。

  报名须知:

  (1)应聘人员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拟聘岗位性质任务和报考条件。相关附件下载后,据实填写并交报名处。

  (2)报名实行严格的诚信制度,必须签订并履行《应聘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审查时,凡发现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报考资格。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应聘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近期免冠蓝底彩色1寸照片1张(粘贴到《应聘报名登记表》);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至一张A4纸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

  取得国外学历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现场资格审查时所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材料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属于在职人员的需加持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附件4)。

  (4)现场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确认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完成现场报名初审。

  2、银行征信查询

  凡报名初审通过人员,需参加银行征信查询工作。查询工作由高唐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公布初审结果

  根据报名初审和银行征信查询结果,公布应聘人员初审结果。

  4、招聘计划调配及其他

  招聘计划数11人(含)以下的岗位须达到计划招聘数与初审通过人数比例1:3方可开考;招聘计划数20人(含)以上的岗位须达到计划招聘数与初审通过人数的比例为1:2方可开考。因岗位报考失衡导致部分岗位达不到报考人数的,将空缺计划人数调配到其他岗位。

  (三)体能测评

  有关体能测评的相关通知将在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或高唐县公安局公众号、高唐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众号予以公布。

  体能测评主要参照《公安机关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考试考察、体检、考核人选。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5)。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完成后3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直接淘汰。

  (四)考试考察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有关笔试的相关通知将在高唐县人民政府网或高唐县公安局公众号、高唐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众号予以公布。

  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时事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公布笔试成绩,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按报考岗位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达不到招聘计划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有关面试的相关通知将在高唐县人民政府网或高唐县公安局公众号、高唐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众号予以公布。

  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情境应变、语言表达、人际关系处理以及计划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法,60分为及格,实行考官和应聘人员双抽签。面试考点实行封闭管理。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人选须在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按招聘单位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出现放弃面试人员较多,达不到招聘计划的,由招聘机关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适时再次组织面试。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折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排名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出现并列情况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和考核范围人选。

  体检公告将适时发布。

  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要求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高唐县公安局组织进行考核。考核所需资料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考察的有关要求进行,对考察对象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近亲属相关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对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以及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缺额可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人员在高唐县人民政府网或高唐县公安局公众号、高唐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高唐县公安局组织进行岗前集中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高唐县公安局,由高唐县公安局安排到相关岗位工作。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二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名单,在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用工备案。

  五、薪酬待遇

  新聘用人员薪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等待遇,提供制式服装。岗位薪酬2600元/月(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及绩效工资200元),试用期间按照国家规定发放试用薪酬。

  六、其他事项

  1、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在现场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入场时,应聘人员必须戴好医用口罩,接受现场工作人员测体温,查验健康通行码(山东电子健康通行码),不符合疫情要求及无关人员不得入场,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2、此次招聘未被聘用人员综合成绩一年内有效,若出现岗位空缺,根据本人意愿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在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分别按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享受辅警招聘政策待遇,可以应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应聘职位。山东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名单详见附件6。

  4、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在报名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通过高唐县人民政府网及相关公众号了解发布的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6、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高唐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635-6066062 0635-7178270

  咨询时间:工作日内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附件1:高唐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职位表.xls

  附件2:应聘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应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4: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docx

  附件5: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docx

  附件6:山东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名单.doc

  

高唐县公安局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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