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临清市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临清市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7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得应聘的情形:(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现役军人;(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6)临清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的人员);(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开具同意报考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1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1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经历计算至2023年9月30日。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定向招聘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2023年临清市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7日9:00 - 5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5月17日11:00 -5月20日12:00

  报名网址:http://www.linqing.gov.cn/(临清市人民政府网)

  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在报名时间内,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并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单色背景免冠证件照片,个别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信息填报无误后,请考生务必及时提交报名信息,提交报名信息后审核部门方可进行审核。报名信息一经初审确认,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咨询电话,咨询电话可以通过《2023年临清市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5月17日11:00 -5月20日12:00

  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网上初审工作,接听咨询电话,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公布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

  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5月17日11:00 - 5月2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缴费成功人员请及时下载打印《2023年临清市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2023年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时间、地点及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只进行1次。请报名人员务必关注取消或核减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临清市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审查结果。

  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附件,填写提交的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能够体现并符合报考岗位要求。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提交的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不正确、不完整、不符合岗位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结果及后续程序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进入面试范围的报名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5月27日下午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5月25日9:00-5月27日15:00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人员名单,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安排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时,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依照干部档案管理权限,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凡应聘人员无故放弃考察、体检、聘用资格的,记入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不得再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临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因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不低于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疫情防控要求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inqing.gov.cn/)发布。

  八、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笔试和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简章》附件与本《简章》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信息发布网站:

  临清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inqing.gov.cn/)

  咨询电话:0635-7132436

  监督电话:0635-7121700

  附件1 2023年临清市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pdf

  附件2 2023年临清市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pdf

  

临清市委组织部

  

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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