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高唐县县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5〕53号)、《聊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聊人字〔2007〕42号)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等规定,经相关部门研究同意,现将2020年高唐县县直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其他条件;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25日以后出生);“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生、有医师规培证人员、临床医学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取得执业医师证书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报考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对执业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但报考护理岗位的考生必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本《简章》中所指应届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2020年毕业的学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本《简章》中所指“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公布的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由国家统一招生入学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见附件,“双一流”高校及学科名单如有变化以官方网站最新公布为准。“双一流”高校的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函授生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得应聘“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能参与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
此次县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个阶段组织进行面向“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对应聘“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的考生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组织招聘,不收取考务费用。第一个阶段结束后,将“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的空缺岗位重新设置岗位招聘条件,予以补充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名时间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第一阶段只接受面向“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的报名。应聘“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的考生一律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2020年高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和《高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和其他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书、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等扫描件)一并发送电子邮件至高唐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邮箱(gtrenshike@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第一阶段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0年9月7日前)。
第二阶段,根据“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专项岗位招聘情况,对“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空缺的岗位设置招聘条件,予以补充公告,与其他岗位一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查询时间另行公布。
应聘人员登录高唐县政务网(http://www.gaotang.gov.cn/),仔细阅读《简章》及所有附件,并如实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岗位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必须使用,与考试时的身份证应当一致。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与资格审查
在第一阶段,面向“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招聘单位依据应聘人员发送到报名邮箱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对资格初审结果给予回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在考察阶段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第二阶段网上初审时间另行公布。
招聘单位指派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认结果。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无法直接获得报名人员联系方式,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将无法修改报名信息,请应聘人员尽早报名并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招聘单位。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另行公布。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应聘。根据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0年高唐县县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其应聘人员如符合其他职位的招聘条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准考证及其他报考材料打印
缴费成功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同时一并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附件,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我院将严格把握公开招聘政策,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确保审核公正、公平,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面向“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的岗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
笔试内容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应聘“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的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总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招聘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在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tang.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自聘用之日起三年内未按要求取得相关证书(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报名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以及考察工作的相关事宜,请咨询:
高唐县人民医院 0635—6028358。
高唐县中医院 0635--2963516
附件1、2020年高唐县县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
附件2、2020年高唐县县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普通岗位)
附件5、 2020年高唐县县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应聘须知
高唐县人民医院
高唐县中医院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