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高唐县尹集镇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154名,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范围:具有尹集镇户籍,在辖区内长期居住,未参加及未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即1957年3月11日至1977年3月10日之间出生)等群体。
二、招聘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0日— 3月16日
2.报名地点:根据岗位信息表的地点报名。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提交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资格。
4.报名乡村公益性岗位须提供的材料: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农村低收入人口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农村残疾人提供残联部门核发的《残疾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评议和公示
参加评议人员范围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镇政府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评议(时间和地点电话通知本人),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公益性岗位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在所在社区、联合村等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
四、待遇期限
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省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按职责及工作时间按每月300-600元确定岗位补贴,最高不超过600元。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五、其他事项
(一)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依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和《聊城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管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三)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招聘相关信息在“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和“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进行公布。
(五)各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咨询电话见岗位信息表。
咨询电话:0635-7133023
附件1:高唐县尹集镇2022年乡村公益性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高唐县尹集镇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
高唐县尹集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