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5月我县出台《微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回乡计划实施意见(试行)》并发布公告以来,已成功回引一批高素质专业化优秀人才。为进一步优化人才政策和回引程序,更加高效精准开展人才回引工作,拟对我县现行事业单位人才回乡计划政策进行适当调整。经研究,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原《微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回乡计划实施意见(试行)》不再执行,暂停受理回乡申请。待人才回乡计划政策调整后,将适时在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请及时关注。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科),(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特此公告。

  

微山县委组织部 微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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