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滨城区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公开招聘讲解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区纪委区监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滨城区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讲解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警示教育基地讲解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业务素质高;乐观向上,吃苦耐劳;热爱讲解工作,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和能力素养。

  
2、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形象良好,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年龄30周岁以下。

  
3、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含)以上等级证书;播音与主持艺术及中文相关专业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行政拘留、刑事处罚或被其他单位开除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及其他社会用工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月19日— 21日 8:30—17:00 (中午无休)

  
(二)报名地点

  
滨州市黄河十二路877号 建大大厦 14楼

  
(黄河十二路与新立河东路交叉口东北角 西电梯上)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自行打印附件)并签名承诺;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薄(索引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

  
原件报名审核后现场退还报名者。

  
(四)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即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不做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立即取消资格。

  
(五)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现场缴纳资格审查费10元/人,专业技能测试费70元/人,进入面试范围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70元/人。

  
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持有证件等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采用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技能测试作为进入面试范围的资格考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技能测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普通话水平、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度等。技能测试设立最低合格分数线,分数线为80分。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6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采用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重点测评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设立最低合格分数线,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如同一个岗位出现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按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学历也相同,则按播音与主持艺术及中文相关专业优先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再相同,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和实际水平等,并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相关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体检项目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7天内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按照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滨州展鸿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实施管理,并派遣到滨城区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工作。聘用人员与滨州展鸿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内含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月薪2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月薪2500元,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

  
七、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咨询电话:0543-3150009

  
QQ咨询群:796928173

  
监督电话:15345437586

  
附件:报名登记表

  


滨州展鸿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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